从立案到判决8小时安徽一药店老板卖11万
“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月5日下午4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德家当庭宣判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假口罩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仅用8小时。
法院审理查明,年1月,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经营大药房的被告人刘某见疫情期间销售口罩有利可图,明知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须由正规持证医药公司供货,仍前往批发市场、百货用品店、毛线衣帽店、2元超市等场所,大肆低价购进假冒的飘安牌口罩。后刘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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