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房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发放范围:人事行政部、企业负责人。

2.岗位职能: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贯彻执行公司经营理念与政策,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所实施的经营和药品合法。

3.工作内容:

3.1.组织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门店所有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2.主持制定所有门店、目标、规划和计划;

3.3.确保组织内的质量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并落实;

3.4.策划、建立、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其正常实施;

3.5.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负责人,支持并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裁判权,在药品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3.6.确保质量体系的适宜性、完整性和有效地运行,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3.7.领导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补货人员、调配人员、陈列检查员、营业员、处方审核员等责任者执行各岗位职责、总部指令;

3.8.重视顾客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3.9.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指导和监督本门店执行连锁企业统一质量管理的规定。

4.任职资格:

4.1.中专药学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3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4.2.熟悉医药零售业,准确掌握相关法规及GSP的运作要求;

4.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4.有较强的计划、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对药品质量及其管理进行判断、指导、监督和裁决;

4.5.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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